債權轉讓是“穩貸網”平臺為廣大投資人推出的一項投資退出服務,投資人可將其持有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債權轉讓給其他投資人,實現獲取現金的目的。
1、債權出讓人持有30天后(≥721小時)方可發起轉讓;
2、在轉讓申請日時,該借款債權不能處于逾期狀態;
3、債權出讓人不能拆分債權金額與借款期限;
4、債權發起后24小時截標,若24小時后無受讓人承接,則系統自動設置該債轉流標;
1、出讓人一次最多只能發布1個債權轉讓標,滿標后可繼續發起;
2、出讓人不能購買自己發起的債轉;
3、債權在還本還息前48小時內不能發起債轉;
4、借款項目在回款到期的前30天內,不可發起債權轉讓;
5、一月標暫時不能發起債轉;
6、承接人投標金額需≥1000元,如該債轉項目剩余待收本金低于1000元,除外。
支持多人承接同一個債轉標,如標的發起金額≥1000元,承接人投標金額需≥1000元。
債權轉讓有效交易期為自發起債權轉讓時起至24小時后,有效交易期終止時該債權轉讓交易自動截止后流標,未成功轉讓的項目可另行發起債權轉讓。
債權轉讓發起后,在無人承接的情況下,可以撤銷
1、債權出讓人可以自定義轉讓價格;
2、轉讓價格的折價率不能超過或低于債權本金的百分之十;
3、轉讓價格只能設置為整數;
4、實際轉讓年化收益率不得低于10%,不得高于36%;
1、債權轉讓服務費為:持有時間少于6個月,按債權轉讓價格*0.3%收取服務費,交易成功后從出讓人賬戶可用余額中扣除,轉讓失敗則不收取服務費;
2、債轉出讓人轉讓成功的資金按照平臺當前提現規則進行提現處理。
債權轉讓區別于平臺項目,投資不能使用優惠券。
債權轉讓成功后受讓人可發起二次債轉。(注:A轉給B,B可轉給C,C可轉給D,依此類推。)
債權轉讓區別于平臺發布項目,買入不產生任何紅包獎勵。